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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丈夫調研、給父親寫紙條薦股!女基金經理做老鼠倉獲刑5年

2020-09-16 11:02:43來源:金融界網站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從2010年7月到2013年8月期間,基金經理蔣某“掌舵”一只公募股票型基金,她將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基金投資信息,透露給了自己的丈夫和父親。

在三年時間內,其父親和丈夫控制使用他人9個賬戶,趨同交易188只股票。她的家人依靠她“掙到了”一個億。

帶丈夫去上市公司調研、給父親寫紙條薦股

據蔣寧供述,在其任職期間,父親有時會問有沒有好股票,其就會向他推薦幾只,有時怕他記性不好,還會把股票的名稱寫在紙上給他。推薦的股票有亞廈股份(行情002375,診股)、金螳螂(行情002081,診股)、碧水源(行情300070,診股)、藍色光標(行情300058,診股)、康某、大華股份(行情002236,診股)、歌爾聲學等幾十只股票。有時其父親身體不好,或者外出旅游時,會把黃某新賬戶交給王某玉代為操作。

此外,蔣寧任職期間,除在家向其父親推薦股票時王某玉在場,平時會和王某玉談論股票,主要聊一些基本面、大盤方面的事情,有時其出差回來,也會和他聊調研公司的一些情況,覺得調研公司不錯時,會順口說準備買點,但是其不會和他說其管理的基金買賣股票的具體情況。

另據蔣寧丈夫王某玉的證言,蔣寧任職期間,在家經常和其討論股票,說一些她自己看好的股票,說一下對個股的研究、調研情況以及看法。蔣寧回家經常帶著行業精選基金當日的持倉明細,其能看到,也會和蔣寧交流公司為何會買某只股票。蔣寧去外地出差調研時,其會問她去哪家公司。調研回來后,其也會和蔣寧交流調研情況,其也曾跟隨蔣寧去上市公司調研。蔣寧經常將公司的電腦和資料帶回家,其都可以查看。

親屬103天籌集近1.5億元,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2019年6月10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蔣某作為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違反規定,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蔣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實,退繳了部分違法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蔣某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4億元。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人民幣8000萬元依法沒收,由扣押機關依法上繳國庫;剩余違法所得人民幣3356余萬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宣判后,蔣某不服,提出上訴。在二審期間,蔣某親屬代蔣某向法院退繳違法所得3356余萬元,繳納罰金人民幣1.14億元。

最終,山東省高院二審認定,上訴人蔣某的行為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鑒于其案發后主動到案,如實供述部分犯罪事實,二審期間其親屬代為退繳部分違法所得,繳納全部罰金,依法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辯護人要求對上訴人蔣某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成立。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當,予以糾正。決定撤銷原判主刑量刑部分,上訴人蔣某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關鍵詞: 薦股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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