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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區別墅被盜 藏匿巨額現金!中央政法委文章點名 原國開行"處

2020-09-26 14:46:49來源:中國基金報  

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起刑事受賄案,披露了某國有銀行原正處級干部的“巨貪”細節。

這位某國有銀行行政事務管理局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原主任,7年間受賄近2000萬元,將大量現金碼放整齊藏在地下室。直至案發,這些贓款外的熱縮膜都未打開。期間,他藏匿贓款的別墅兩次失竊,于是他買了一套小產權房,將收受的現金轉移到地下室。最終,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20萬元。

而據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發布的文章顯示,這樣一位“巨貪”的正處級干部,在案發前口碑頗佳。歷年考核中,他曾多次得到“任事勤勉,不避繁難”的評價。

口碑頗佳的技術型干部

先來看一下案件主角的身份及履歷信息。

出生于1966年的龍某軍1986年8月參加工作后,一直在銀行系統從事信息技術工作。早期,他曾先后擔任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分行科技部行員、 中國投資銀行信息中心副科級行員。

1999年12月,他開始在國家開發銀行單位任職。此后直至2007年初,龍某軍擔任國家開發銀行營運中心運維與災備管理處正科級行員。之后其升為副處級干部,在國家開發銀行營運中心運營經理崗位上任職一年。

根據同事的評價,他是“有想法、有干勁、有能力”的技術型干部,且在歷年考核中多次得到“任事勤勉,不避繁難”的評價。

2008年,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且口碑一流的龍某軍被所在銀行委以重任,作為甲方項目經理負責主持該行在京數據中心基建工程項目。

2011年至2017年,龍某軍曾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機關服務局基建項目協調辦項目管理二組副組長、行政事務管理局基建項目協調辦公室項目管理三處處長、行政事務管理局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正處級)的職務。

收受承建項目施工方經理財物

初嘗受賄甜頭

這樣一位年輕有為的正處級技術型干部,卻被巨款拉下水。盡管期間有所猶豫,但最終還是沒有經受住誘惑。

2010年,國開行數據中心項目開始招投標。當年年底,項目正式開工建設。龍某軍是甲方評標負責人。每次有支付款的時候,由簽約單位提出支付申請,經國家開發銀行全過程造價咨詢單位審核以及項目管理公司審核,審批表交負責人龍某軍簽字后,再層報上級領導簽字。

簡單來說,龍某軍既是這個項目的負責人,又是評委。

但是,該項目動工以后困難重重,施工用水、用電和工程質量方面進展都不順利。作為承建該項目的施工方經理,張某1擔心甲方不滿,便以拜年為名拜訪了龍某軍。

當然,這并不是一次“空手”拜訪。

張某1將購物卡和上萬元禮金財物交給了龍某軍。盡管龍某軍內心有猶豫和掙扎,最終還是如數照收,并承諾會在項目上幫忙。

而這次收受財務,使得龍某軍嘗到甜頭,也成為他開啟日后“巨貪”之路的第一次嘗試。

登山包裝200萬元現金行賄

判決書披露的行賄細節顯示,龍某軍真正意義上收受的第一筆大額賄賂,是200萬元現金。

根據行賄人張某1的證言,其作為總包商承攬過該數據中心的項目,是作為合同制員工參與項目。龍某軍作為業主單位代表每個月召開工作會、監理會,在會上聽取匯報,查看工作進度,并幫助協調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最開始張某1和劉某想一起承包數據中心的項目,后來其認為劉某不夠專業,不想讓劉某參與經營。

2011年七八月張某1中標國開行項目。2012年的一天,其在金錢豹餐廳附近,將一個裝有200萬元現金的登山包放在龍某軍的車上,然后就離開了。過了20分鐘,龍某軍打電話問什么意思,張某1說感謝龍某軍在項目推進上提供的幫助,并提出劉某的施工隊伍不專業,希望龍某軍能幫忙讓劉某推薦的施工隊退出。龍某軍說知道了。

根據證人楊某1的證言證明,其給張某1開車期間,曾經和張某1、姜某等人去龍某軍位于延慶的別墅,張某1自己拎著裝有現金的大包進了龍某軍別墅。其還曾經帶張某1到王府井(行情600859,診股)金錢豹餐廳附近,張某1背著裝有現金的高爾夫球包過去了,沒多久他就空手回來了。

后來,劉某確實沒有再參與這個項目。

過了一兩個月,張某1想購買姜某的×電器有限公司,跟龍某軍商量龍某軍問其缺錢嗎,張某1說缺錢,龍某軍就將200萬元給其,其說給龍某軍打借條,龍某軍讓其先用著,不用打借條。

2012年8月,姜某組織張某1和龍某軍一起去上海崇明島看一個房地產項目,勸龍某軍買崇明島的房子,替他把房款付清。

之后張某支付了購房款,龍某軍在購房合同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試圖瞞天過海

通過轉賬留痕造成還款假象

值得一提的是,張某1在向龍某軍行賄時警惕性極高。

為龍某軍購買房產后,張某1又拿出77萬現金交給龍某軍,然后龍某軍再分別向親朋好友借錢湊齊77萬元,作為“購房款”轉給張某1,通過轉賬留痕的方式造成龍某軍還款假象。

具體來看,張某1的證言顯示,“因為給龍某軍買房的錢是從其卡上刷出去的,就和龍某軍商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留下還款的痕跡,龍某軍表示同意。后其給了龍某軍77萬現金,之后龍某軍把這77萬元錢匯到了其銀行卡上。”

7年間收受錢款1842余萬元

吃工程款10%回扣

被巨款行賄拉下水之后,龍某軍更加意識到自己所擁有權力的“變現”能力。

據中央政法委長安劍,龍某軍開始更加積極主動地和相關企業、個人打交道,并在有意無意間抱怨自己窘迫的境況、艷羨對方富足優渥的生活。這時,有求于他的企業主們也都“心領神會”,紛紛“慷慨解囊”,以求獲得他的“照顧”。

判決書顯示,2011年至2017年,龍某軍利用行政事務管理局基建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負責組織實施數據中心工程項目期間,為×××公司數據中心事業部、王某1等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招投標、資金結算、工程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先后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842.7764萬元,以及房產一套(購買價格為77萬元)。

近2000萬的受賄贓款中,大半來自同一位行賄者——某建筑技術公司數據中心事業部總經理張某2。

張某2的證言證明,2014年三四月,×××集團決定投標國開行在京數據中心項目。他找龍某軍商量,如果他幫助其公司中標,就按照合同標的金額的百分之十給予回扣。龍某軍在評標過程中幫助其公司中標了。

之后每次獲得銀行撥付的結算工程款后,張某也信守承諾,第一時間將回扣款雙手奉上。

國開行給其公司付款后,張某2就開始按照約定的10%的比例給龍某軍返點。其先后給龍某軍現金1100萬元,錢是從中建技的財務賬以勞務費的名義倒出來的,

另外,他還給龍某軍轉賬過兩次,一次轉了82萬元,另一次轉了118萬元。2015年,其聽說龍某軍孩子要出國,送給龍某軍一萬美元,錢是用數據中心事業部倒出來的現金兌換的。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龍某軍利用職務便利,為×××公司數據中心事業部在項目招投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該單位時任總經理張某2給予的人民幣共計1300.085萬元及1萬美元(折合人民幣6.1104萬元)

別墅兩次遭竊

龍某軍轉移巨額現金贓款

根據中央政法委長安劍發布的文章披露,起初龍某軍將贓款藏匿于郊區的一所別墅中。他每次收下賄賂款后就開車直奔郊區別墅,將錢放進庫房。

頗為巧合的是,龍某軍在郊區藏匿贓款的別墅曾兩次失竊。

盡管小偷并未發現別墅存放的巨額現金,但龍某軍高度緊張,另外買了一套小產權房,將收受的現金轉移到該房屋的地下室里。

案發后,辦案人員起贓時發現這些被藏在地下室的現金碼放得整整齊齊,甚至連外面的熱縮膜也未被揭開。

獲刑10年

并處罰金120萬元

鑒于龍某軍本人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積極退繳涉案財物,檢察機關對其適用認罪認罰程序,并依法提起公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龍某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

鑒于龍某軍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并自愿認罪認罰,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龍某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部分內容引用自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近2千萬受賄款,藏于地下室不敢動》

關鍵詞: 巨額現金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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