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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上海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需戴頭盔

2021-03-17 10:00:2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日,上海通過立法制定了《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作為非機動車管理領域的一部專門的地方性法規,《條例》針對非機動車充電,快遞、外賣等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管理義務等,做出了一系列明確規定。法規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規加強對互聯網配送行業監管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配送行業的新興業態快速發展,以快遞、外賣等為代表的配送服務從業者為搶配送時間,駕駛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象頻出。執法過程中,有關部門逐漸發現從前以市政府令形式頒布的管理辦法已無法跟上現實發展的需要,于是著手制定法規。此次通過的《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對從事網約配送活動的非機動車車輛和平臺企業,都明確了主體責任。其中有8項管理義務,包括建立健全內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對騎手多次違規、企業拒不整改的,明確了包含信用懲戒在內的處罰措施。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丁偉表示,設定了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其它相關企業的安全管理的職責。企業的經營行為必須要符合法律要求,將來如果出現問題要追究企業法律責任,這就是追究其法律責任的依據。

非機動車上路行駛相關法規升級

除此之外,《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還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基礎上,對非機動車上路行駛,提出了一系列升級版的法律規定。比如,首次提出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員要佩戴安全頭盔的要求。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陳臻表示,電動自行車的人員在死亡事故中,將近有80%都是腦顱致死 戴了頭盔以后死亡的風險會降低到60%到70%, 公安機關將以《條例》規定為抓手,重點查處非機動車闖紅燈等易致禍違法行為以及未佩戴安全頭盔等條例新規定的違法行為。

新規注重細節 疏堵結合綜合治理

據了解,上海出臺的這部《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中,大量內容涉及到電動自行車的相關管理和責任,首次明確地對非機動車提出了鳴笛行為和禮讓行人等要求,同時細化了監管職責和處罰標準。

近年來,執法部門發現,電動自行車電池容量、功率、車輛制動等,一直是管理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因此《條例》中明確,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對非機動車進行改裝、拼裝等行為。而對頻頻引發火災的違規充電、違規停放,《條例》也同時責令相關場所整改,并處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堵住安全漏洞的同時,法規也明確要求,地方政府要為社區居民提供安全合理的充電方式和場地設施,落實管理和處罰的主體責任。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丁偉表示,比如說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時候,那么你必須要在規劃里面同步要有統一的專門的停放和充電的這些設施,然后已經建成了住宅,那么你也要想辦法要建立地面的這種相對集中的停車棚來集中充電。

配送服務類非機動車 將核發專用號牌

對于專門用于配送服務的非機動車,法規明確要求核發專用號牌。專用牌照為含有射頻信號的電子牌照,配合道路上安裝的識別系統,可進行監管。不僅如此,對于騎手本人,也增加了安全培訓等專門的管理方式。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丁偉表示,那么這個號牌就是由公安機關根據評估來下發,這個是專門的,如果你要用于網絡配送的活動,必須要有這么一個(號牌)設置,這樣一個管理制度,主要也是從安全 從便于管理安全的角度考慮。

另外,法規還明確禁止非機動車連續鳴笛,要求人行橫道上禮讓行人,提供網約服務的非機動車投放量控制等,對城市管理的精細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丁偉:疏堵結合,然后綜合治理。城市管理要非常精細,我們這部法的一個特點或者亮點,就是老百姓最關注的這些問題,社會反映最突出的這些問題,怎么通過立法去加以解決。

關鍵詞: 上海 電動 自行 車騎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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