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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對一名客戶采取限制開倉監管措施

2020-09-17 13:31:22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宋薇萍)上海證券報記者9月15日從大連商品交易所獲悉,某客戶在焦炭j2011,液化石油氣pg2102合約頻繁報撤單第三次,達到交易所監管標準。根據有關規定,大商所決定對該實控組客戶采取限制其在上述兩個合約上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

關鍵詞: 大商所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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