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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日報頭版評論:刑法“攜手”新證券法 夯實資本市場法治根

2020-12-28 01:31:36來源:證券日報  

2020年即將過去,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再添“喜訊”。

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簡稱:修正案),并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也是繼證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資本市場的又一項重大立法活動,體現了黨中央、全國人大對資本市場的高度重視,也表明了國家“零容忍”打擊證券期貨犯罪的堅定決心。“十四五”時期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將邁上新臺階。

筆者認為,刑法“攜手”新證券法將加速形成資本市場“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懲戒”的法治供給閉環,有利于行政、民事、刑事責任相銜接的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法律責任體系的完善,成為保障我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法治利器。

基于上述理解,筆者認為,一方面,刑法與新證券法強強聯手有利于打造資本市場法治建設新格局。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資本市場是市場經濟的高級形態,資本市場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更需要法律規則加以保障,良好的法治體系是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基礎。

近年來,資本市場法治建設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今年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大幅提高了證券違法成本,強化了投資者保護,為資本市場推進全鏈條、全領域、全流程改革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依據和法治保障。

此次刑法的修改也與新證券法保持了有效銜接,大幅提高了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

筆者認為,刑法和新證券法的有效銜接不僅將全面提高資本市場違法成本,有利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而且也將大大提高執法處罰力度,提升法律的震懾力,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法治建設體系不斷完善,有利于構建全方位立體化投資者保護新格局。

一直以來,證監會堅持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今年5月份,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2020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表示,將始終踐行監管的人民性,強化“大投保”理念,把保護投資者權益貫穿于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之中。

目前,我國股票市場投資者數量達到1.76億,保護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是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重要環節。

筆者認為,夯實資本市場基礎法律制度,加強法治供給,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最佳體現,通過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加快構建對投資者的全方位立體保護新格局。

可以看到,新證券法設立了投資者保護專章,通過構建更加豐富的責任實現形式和權益救濟機制,就投資者民事賠償等問題做出諸多適應我國國情的重大探索與制度創新,突出了保護投資者在證券法中的重要地位。

修正案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也有體現。例如,強化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的刑事責任追究;壓實保薦人等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職責等具體條款的規定,在進一步提高對證券犯罪的震懾力的同時,也是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體現。

法治興則市場興,法治強則市場強。筆者認為,在當前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即將進入“十四五”的關鍵時刻,刑法和新證券法的有效銜接和高效組合將推動我國資本市場的市場化、法治化邁上新臺階,開啟法治建設的新發展格局。

關鍵詞: 資本市場 新證券法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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