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 > 正文

央行對金融機構反洗錢領域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12家農商行,10名行長被罰

2020-03-19 11:00:32來源:證券日報   

今年以來,央行對金融機構反洗錢領域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了多張罰單信息,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12家農商行、農信社收到罰單,10名行長被罰。

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11日,今年已有26家農商行、農信社因反洗錢監控不力被罰,合計罰金已達1174.7萬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近日公布的信息,又有12家農商行、農信社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收到罰單。其中,福建南安匯通村鎮銀行、福建閩侯民本村鎮銀行、福建泉州臺商投資區晉農商村鎮銀行、福建連江恒欣村鎮銀行、福建德化成功村鎮銀行、福建福清匯通農村商業銀行、福建永定瑞獅村鎮銀行、福建新羅晉農商村鎮銀行、南靖中成村鎮銀行、福建永春漳農商村鎮銀行、福建羅源匯融村鎮銀行均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20萬元至49萬元不等;平和潤豐村鎮銀行則因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被處罰25萬元。上述12家銀行合計被罰金額達376.5萬元。

“目前反洗錢領域嚴控是整個金融系統內所有機構的義務,并在金融機構日常監管體系中越發重要。”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罰單不僅開給了銀行機構,還有10名行長一并領到罰單。《證券日報》記者對處罰信息整理后發現,時任福建閩侯民本村鎮銀行行長王國慶、福建泉州臺商投資區晉農商村鎮銀行行長顏春偉、福建福清匯通農村商業銀行行長鄭承鳳、南靖中成村鎮銀行行長張志強、福建羅源匯融村鎮銀行行長鄭慶仿、福建永春漳農商村鎮銀行行長周燕清、福建南安匯通村鎮銀行行長陳孔福、福建永定瑞獅村鎮銀行副行長郭江波、福建新羅晉農商村鎮銀行副行長顏小偉、平和潤豐村鎮銀行副行長馬香蘭,均在自家機構被罰的同時一并收到1萬元至2萬元不等罰單。

2020年2月份,中國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也曾公布多張罰單信息,14家農商行、農信社等銀行機構因違反反洗錢等相關規定被罰,處罰金額9萬元至360.6萬元不等,合計處罰798.2萬元,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并進行了處罰。

上述罰單信息顯示,已有多地農商行、農信社因違反反洗錢等相關規定,被合計罰款1174.7萬元。

“上述違規機構的行長幾乎一并被罰,是加大違規行為懲戒力度的體現,有助于真正強化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合規發展的職業操守和紀律。”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普惠金融與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近幾年來,監管層對金融機構的整頓全面深入,體現在方方面面,不僅僅是反洗錢領域,也涉及信貸業務等,一方面責任具體到經辦人,另一方面責任到具體分管領導。

當前,我國正在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和防控金融風險攻堅戰,要求將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作為風險管控的重要舉措,反洗錢監管成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

《證券日報》記者整理相關信息后發現,自《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發布以來,反洗錢領域已有多個文件陸續發布。

陳文對《證券日報》記者強調,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是近幾年中央明確的三大攻堅戰之一,央行對相關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懲戒有助于形成微觀經營主體的自律和合規發展,有效防范各類金融風險。“未來,對銀行等機構的監管處罰重點領域還包括支付結算、消費金融、理財等業務領域,觸及零售的相關業務更容易引發相關的合規風險。”

黃大智則認為,“反洗錢、貸款資金用途、貸款統計指標(特別是中小企業統計口徑)、貸款風險分類、個貸風險評級等領域,都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未來面臨監管處罰的重點領域。”

(李冰)

關鍵詞: 26家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