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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局:放松對銀行印制涉外收付憑證的要求

2020-09-27 18:16:54來源:中新經緯  

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27日電 為進一步規范申報主體通過境內銀行進行涉外收付款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修訂發布《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匯發〔2020〕16號文印發,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局解讀稱,《實施細則》的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放松對銀行印制涉外收付憑證的要求,明確銀行可使用電子形式《組織機構基本情況表》和電子憑證。二是銀行可自主在“數字外管”平臺修改《組織機構基本情況表》。三是進一步明確退款的申報原則和1年以上歷史數據的修改方法。四是順應代碼編碼變化,相應修改《組織機構基本情況表》。

國家外匯局表示,《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15〕27號)同時廢止。(中新經緯APP

關鍵詞: 國家外匯局:放松對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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