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要聞 > 正文

拍賣“身價”翻10倍 京A二手摩托車牌搶手

2020-11-13 02:17:44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陶鳳 呂銀玲)11月12日10時47分,經過120余次延時,1286次出價,一輛車牌號為京A83011的比亞喬牌二手摩托車(帶牌賣)以303萬余元的價格結束司法拍賣。這次司法網拍是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11日開始依法公開拍賣的。司法網拍平臺拍賣公告顯示,本次拍賣為第一次拍賣,評估價23300元,起拍價16310元,保證金3200元,增價幅度320元。這輛摩托車最后成交價3031350元,比普通市場價翻了10余倍。

據了解,依據北京市規(guī)定,城六區(qū)不予辦理摩托車、電動(燃油)三輪車注冊登記手續(xù),六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禁止正三輪摩托車行駛;四環(huán)路(含)以內道路禁止京B號牌摩托車行駛,二三四五(行情002195,診股)環(huán)路主路禁止摩托車通行。因此,政策限制較少的京A牌照摩托車網拍吸引了大量關注。短短一天時間,這輛京牌二手摩托車便吸引了1775名參拍者,14萬余人次圍觀。根據拍賣公告,此次競買成功者,需在11月22日17時前將執(zhí)行款繳入北京市三中院指定賬戶。

拍賣京牌摩托車要遵照何種法律程序?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法律事務部主任高同武律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zhí)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guī)定》及相關規(guī)定,可以對帶京牌的摩托車進行司法拍賣。司法拍賣要遵照以下法律程序:評估價格——作出強制拍賣的決定——確定和委托拍賣機構——發(fā)布公告和展示標的——確定拍賣保留價——舉行拍賣會——確認拍賣結案。

拍賣價格為何能翻10倍?高同武解釋稱,“京A牌摩托車以當前市場價格10倍的價格成交,說明其價值所在。究其根本是受了供求關系的影響,這充分說明市場對京牌的需求,尤其是京A牌摩托車的需求量遠遠大于供應量,物以稀為貴”。

高同武分析,京A牌照之所以如此搶手,一方面是因為資源的稀缺性。早在1984年(1985年正式發(fā)文),暢行北京四九城的京A黃牌(普通牌照)、藍牌(輕便牌照)摩托車牌照停止注冊登記,即這種資源稀缺性,導致京A牌照的供不應求。同時,京A牌摩托車不像京B牌摩托車受到禁入四環(huán)的限制,更便于出行,因此價值要比京B牌照更高。

此外,在競價模式方面,相比京牌小客車司法處置規(guī)則,京牌小客車采用“設定最高限價的競價模式”,規(guī)定車輛最高限價為車輛評估價的150%。而京牌摩托車的司法拍賣沒有此類限價規(guī)則,還采用延時出價規(guī)則,即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這就導致京A牌摩托車拍賣價格持續(xù)走高,最終出現以當前市場價格10倍的價格成交。

關鍵詞: 身價 司法網 摩托車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