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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失信人員被執行人查詢官網-失信被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有什么區別

2023-06-19 09:15:01來源:互聯網  

1、角色定義不同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

2、而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

3、2、 影響不同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后果。


(資料圖片)

4、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征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

5、3、法律確認不同被執行人就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前身。

6、一旦確定就是失信被執行人。

7、失信被執行人就是在法律意義上被認定失信的人。

8、擴展資料: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規定中所指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六類人名單。

9、即: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0、其中包括: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11、以及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12、還有涉及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13、另外對于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14、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15、最后是關于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16、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時效:1.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

17、2.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18、參考資料來源: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規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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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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