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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精選!深夜突發!證監會連開10罰單,招商、華安、國君、聯儲、民生都有份

2022-11-12 16:39:33來源:財通社  


(資料圖)

昨晚雙十一,在大家都忙著抓住雙十一最后的尾巴“買買買”的時候,證監會也搞了一個大事情,不聲不響的連續掛出10份行政處罰書。

其中,招商證券(行情600999,診股)、華安證券(行情600909,診股)被出具警示函,國泰君安(行情601211,診股)證券、聯儲證券、民生證券被責令改正。此外,還有10名投行人士收到罰單。

5家券商被罰 多與投行內控有關

5家券商被罰的原因各不相同,但總的來看都和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質控不嚴有關。

以兩家被出具警示的券商為例,據證監會的調查,華安證券存在: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存在合規人員獨立性不足,投行條線部分專職合規人員薪酬未達標,部分項目在內核會議前未開展問核工作等違規問題。

招商證券的問題和華安證券類似,也是投行業務內控不完善,此外,公司還有兩個項目被“點名”,分別是珠海冠宇(行情688772,診股)科創板IPO項目、大連港營口港重組項目。

證監會指出,經查,招商證券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并營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項目存在對外報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的情況,個別項目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

招商證券、華安證券因此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要求兩家公司加強對投資銀行業務的合規管理,并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國泰君安證券、聯儲證券、民生證券,除了投行業務內控不完善之外,還存在廉潔從業風控機制不完善等問題。

據證監會調查,民生證券存在兩項問題: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內控組織架構獨立性不足,中小企業發展部履行質量控制職責的同時還存在承做投行項目的情況,部分項目質控、內核把關不嚴。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務機構審查制度執行不到位。

聯儲證券存在問題與民生證券類似,包括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部分項目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等。

國泰君安存在以下違規問題:一是投資銀行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質控、內核把關不嚴,部分債券項目立項申請被否再次申請立項時,未對前后差異作出充分比較說明,且存在內核意見回復前即對外報出的情況。二是廉潔從業風險防控機制不完善,聘請第三方廉潔從業風險防控不到位。

因此,證監會對上述三家券商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要求券商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并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相關10名投行人士被處罰

和這5家券商的行政處罰書一同發布的,還有10名相關投行人士的罰單。他們有的是券商公司的高管,也有相關部分負責人,也有保代人員。

國泰君安證券的謝樂斌、許業榮、黃寶毅等三人收到罰單。據證監會網站披露,謝樂斌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許業榮作為時任投行質控部門負責人、黃寶毅作為時任債務融資部部門負責人,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因此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民生證券有三人收到罰單,分別是楊衛東、蘇欣、王國仁三人,其中楊衛東作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蘇欣作為時任質控部門負責人、王國仁作為時任中小企業發展部部門負責人,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因此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聯儲證券只有時任分管投行業務高管董擎一人被罰,證監會指出其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招商證券的劉宗坤、王大為,作為珠海冠宇電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項目保薦代表人,修改已通過公司內核程序的招股說明書后,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即對外報送,證監會對二人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此外,王大為、李明澤也因在擔任大連港換股吸收合并營口港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項目財務顧問主辦人過程中,修改已通過公司內核程序的反饋意見回復后,未重新履行內核程序即對外報送,也被要求接受監管談話。

今年多家券商、保代受罰

全面注冊制即將來臨的背景下,證券投行作為資本市場“看門人”,肩負著為投資者把好“入口關”的重要責任。

近期,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對中介機構“看門人”的監督力度,推動形成各主體歸位盡責的良性市場秩序。

今年以來,多家券商、多名投行從業者因各種原因收到罰單。

就在前幾天,11月8日,安信證券保薦代表人于右杰,因擅自修改IPO文件,被證監會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的監管措施措施。

證監會網站顯示,今年以來,東莞證券、華龍證券、華泰聯合等券商也因投行問題收到罰單;另有保薦人因保薦項目上市當年利潤出現下滑或虧損,而被采取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的監管措施。

為保證資本市場注冊制改革穩步推進,監管還在持續下發文件督促各項制度規范。

2021年,中國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關于注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針對注冊制下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普遍不高、制度規則體系不夠健全、市場約束機制不夠有力等突出問題,堅持突出重點、依法監管、標本兼治三項原則,從監管、機構、市場三個維度提出重點工作任務,力求應實盡實,同時對明確中介機構責任邊界等一些長期性、復雜性問題提出工作思路,逐步推進。

此外,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對券商投行業務中證券公司虛假陳述責任和應對情況開展調研,調研內容包括券商投行業務中虛假陳述相關監管處罰情況、正在進行的虛假陳述相關民事訴訟、已生效的虛假陳述相關民事訴訟判決以及券商對于虛假陳述的應對措施和防范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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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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