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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申請和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

2023-08-22 08:50:04來源:互聯網  

今天來聊聊產申請和破產宣告,破產宣告的文章,現在就為大家來簡單介紹下破產申請和破產宣告,破產宣告,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資料圖片)

1、一般來說,企業被宣告破產的原因和條件是資不抵債。

2、具體法律程序:可以由破產公司自己即債務人申請破產,也可以由破產公司企業的債權人申請破產,法院受理后給予作出受理裁定,制定管理人(過去叫清算組),清產核資,確定債權債務,進行分配等破產程序。

3、具體規定在破產法。

4、   附《破產法》部分條文: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5、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6、   第三條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8、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9、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10、   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

11、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

12、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13、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14、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15、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16、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

17、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18、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19、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至破產宣告前,經審查發現債務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駁回申請。

21、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2、   第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同時指定管理人。

23、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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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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