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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將于5月15日上市

2023-04-19 20:38:37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資料圖)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4月19日,大商所發布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對上市交易時間、上市交易合約、掛牌基準價等進行了明確。根據通知,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自2023年5月15日起上市交易。

通知顯示,大商所將于5月15日日盤起掛牌交易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合約,并于當晚開展夜盤交易,交易時間與標的期貨一致。首日掛牌的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合約月份分別從EG2307和EB2307開始,乙二醇期權首日掛牌10個合約月份,分別為EG2307、EG2308、EG2309、EG2310、EG2311、EG2312、EG2401、EG2402、EG2403、EG2404;苯乙烯期權首日也將掛牌10個合約月份,分別為EB2307、EB2308、EB2309、EB2310、EB2311、EB2312、EB2401、EB2402、EB2403、EB2404。

在合約規則方面,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合約與大商所已上市期權合約設計思路基本一致,合約類型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交易單位為1手,最小變動價位為0.5元/噸,漲跌停板、合約月份、交易時間等均與標的期貨合約相同,仍將采用美式期權行權方式,乙二醇期權持倉限額為8000手,苯乙烯期權持倉限額為12000手,分別與標的期貨一般月份合約起始持倉限額標準一致。此外,大商所還在通知中對于兩個期權的掛牌基準價、交易指令、行權與履約、相關費用、做市商制度及合約詢價等進行了明確。

據了解,為確保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的平穩推出和市場穩健運行,大商所此前已經就兩個期權合約向全市場公開征求意見,并在類生產環境開展全市場系統測試。同時,積極聯合行業協會、會員單位等做好市場培育工作,推動產業企業更好地了解與認識兩個期權的合約規則與交易事項。

國泰君安期貨有限公司高級研究員張雪慧表示,自2017年3月大商所上市國內首個商品期權——豆粕期權以來,國內已上市28個商品期權,期權市場保持平穩運行,合約規則制度得到了市場充分檢驗。此次公布的乙二醇期權和苯乙烯期權合約與征求意見稿保持了一致,在交易規則上則充分借鑒了已上市期權的風險管理經驗,沿用豆粕、玉米、鐵礦石等品種期權包括保證金、漲跌停板、限倉等多種風險管理制度,既能保障市場平穩運行,又能促進功能有效發揮。(嚴曉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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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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