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風控 > 正文

因未及時披露2022年年報,安徽六家企業收警示函

2023-07-03 16:41:40來源:金融界  


(相關資料圖)

6月29日,安徽證監局連發6條公告,分別對安徽紫照建筑節能裝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億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金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瑞格電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琪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這6家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根據公告內容,以上6家公司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相關責任人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違反了《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十九條,應對其公司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公司及相關人員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據悉,《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年度報告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

關鍵詞: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