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個股 > 正文

公務員開除和辭退有什么區別?

2023-07-08 09:27:46來源:找法網  

一、公務員開除和辭退有什么區別?


(相關資料圖)

公務員開除和辭退有以下區別:

1.性質不同。開除屬于行政處分,辭退不是行政處分;

2.依據不同。開除處分的公務員一般是違反了行政紀律,而辭退則是指機關依法解除與公務員的任用關系;

3.承擔后果不同。被開除一般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終身不能再成為公務員。辭退可以再次成為公務員。

二、公務員辭退和開除有補償金嗎

公務員辭退有補償金,開除沒有。

1.實際上公務員法就有很明確的答復辭退實際上并不是一種處分,僅僅是認為某人不適宜繼續擔任公職工作或因他原因不能再繼續工作的,可以予以辭退,實際上是為了保證不虛占職位的一種措施,辭退是需要付給相應的補償金的。

2.而開除是處分形式,是對違反了公務員法有關規定或其他相關政策法規或工作失職等原因造成惡劣影響的一種處分,開除是開除公職,并且會以處分的形式記錄在案的,當然也不可能有相應補償。

三、公務員辭退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1.公務員被辭退后,享受的待遇是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找法網提醒您,被辭退的公務員應在接到辭退通知的30日內,持有關證件到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指定的有關機構登記。

公務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可以自己辭職,也可以因為違反紀被單位辭退。

2.建立了失業保險制度的地區,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在沒有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地區,可以領取辭退費。目前,辭退費的發放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低于國家公務員職務的最低工資,高于社會救濟”的原則確定。

3.一般是按照基礎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保留補貼的80%確定。關于辭退費的發放期限:被辭退的公務員工作年限不足兩年的,發放3個月的辭退費;工作年限滿兩年的,發放4個月的辭退費;工作年限兩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增發1個月的辭退費,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公務員重新就業、參軍、出境或出國定居、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停發辭退費。

關鍵詞:

責任編輯:hnmd003

相關閱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