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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中斷應當注意的問題,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是什么?

2023-08-01 05:58:48來源:法務網  

一、

訴訟時效中斷應當注意的問題

訴訟時效中斷應當注意的問題包括:


(相關資料圖)

1.債務人下落不明時,無法向對方主張權利,但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提起訴訟,并公告送達,如果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可缺席判決;如果權利義務不明確,可以中止審理,這樣就達到了訴訟時效目的。

2.如果民間借貸中,有連帶責任保證,在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時,應當及時向擔保人同時主張,才能保證借貸、及擔保合同都中斷。

找法網提醒: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其勝訴權的制度。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穩定狀態,最大限度的有利于糾紛的解決。

二、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是什么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體現在三個方面:

1.發生的原因不同。雖然引起訴訟時效中斷或中止的事實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但是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權利人主張、義務人同意履行、提起訴訟或者仲裁。而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是當事人意志不能控制的,包括: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未確定或者喪失民事行為、其他。

2.發生時間不同。訴訟時效中斷中止的次數都是不受法律限制的,但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時間內。中止只能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或者法定事由雖發生于6個月前但持續至最后六個月內的。注意:法定事由發生在最后6個月內,如法定事由消除后,剩下時效期間不足6個月,通說認為,應該補足6個月。

3.法律效果不同。訴訟時效中斷是使已經過的時效期間喪失效力,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中止則只是使時效期間暫停計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三、

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訴訟時效中斷的適用條件包括:

1.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即引起時效的中斷(具體事由后述)。

2.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3.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從而法定事由發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在此種意義上,民法學稱訴訟時效中斷為根本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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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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