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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港應強制上市公司設立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委員會

2022-11-07 15:53:02來源:觀點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觀點網訊:11月7日,香港獨董協會聯同香港恒生大學會計學系及普勤管治服務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了工作小組,進行了獨立非執行董事職能調查。有鑒于市場日益增加對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披露的重視程度,工作小組建議,《上市規則》應強制上市公司設立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委員會。此外,監管機構亦應為中小型上市公司提供簡易的“環境、社會和企業管治”指引。工作小組亦建議,獨立非執行董事不應該跟隨上市公司管理層所承擔的法規及《上市規則》下相同的法律責任,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應該強制規定所有上市公司投保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

是次調查是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在今年3月及4月進行,共收到145份來自獨董協會成員的有效回覆。第二階段則于今年六月及七月,與10位資深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進行深入訪談。

工作小組建議修訂上市條例,增加某些規模較大或特定行業(例如金融機構)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董事會席位,以減輕該等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繁重的工作量。與此同時,《上市規則》亦應該繼續允許上市公司以股本權益為基礎,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

針對在《上市規則》中,有關繼續委任已經擔任一家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超過九年的法規要求,工作小組建議監管機構應重新審視,因為“九年”同樣不足以厘定獨立非執行董事服務一家上市公司的年期上限,亦不是影響該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的指標。上市公司應否任命已經擔任六家或以上的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人士、或繼續任命已經在任超過九年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應該交予該上市公司的提名委員會,以上市公司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作出決定。

最后,工作小組建議,在提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過程中,候選人與高級管理層之間的任何關系應予以披露。就董事會多元化方面,在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遴選過程中,獨立非執行董事的任命應取決于相關人士是否具備適當專業水平,而不是只側重于性別的多元化。

關鍵詞: 調查指港應強制上市公司設立環境、社會及企業管治委員會

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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