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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速看: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會計科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會計處理)

2023-07-02 21:56:12來源:互聯網  

導讀

1、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從“資產是預期的未來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對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進行定期比較。

2、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時,確認固定資產發生了減值,要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從而調整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使賬面價值能夠真實、客觀地反映該資產在當前市場上的實際價值。


(資料圖片)

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所標示的價值減損,主要是由于企業外部環境或內部因素的變化而引起的,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在實務中更需要依賴會計人員的專業判斷。

4、如果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或者專業判斷水平較差,那么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固定資產發生的實際減值可能存在較大差距。

5、對列入累計折舊的費用配比產生較大影響。

6、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像固定資產折舊那樣按月計提,無法按照用途分別計入相關的成本或當期費用,其核算通常是在年末或指定的核算期末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在無證據表明減值已發生的情況下,一般不做賬務處理。

7、因此,不同會計期間的減值損失與時間的推移或正常使用之間不存在必然的聯系。

8、但在計提減值準備時,卻不可避免地與折舊發生聯系。

9、固定資產折舊是以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的余額作為折舊的基數,并在預計使用壽命的折舊年限內計提折舊。

10、固定資產如果已計提了減值準備,則應當按照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則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

11、但因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而調整固定資產折舊額時,對此前已計提的累積折舊不作調整。

12、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期末按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的原則來計量,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是依據核算日前后的相關信息確定的,屬于帶有一定主觀性的會計估算,并不十分準確,同時,不同時間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13、理論上,在固定資產的當前市值基礎上計提減值準備,應當能使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更接近實際。

14、但固定資產的當前市價也是一種評估結果,尤其是在固定資產非新置的前提下,其準確度得不到保障,只有經過專門評估機構評估后的結果才是比較準確的,在會計實務中存在著操作的不可行性。

15、因此,日常減值準備的計提仍不能保證減值后的固定資產價值十分接近實際,只能使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大體接近實際。

16、《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企業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等規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7、因此,無論企業采取什么樣的資產減值準備政策,在稅收法規上均不予承認,以避免對所得稅造成沖擊。

18、因此,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得在稅前扣除,對所得稅數額沒有直接影響。

19、但企業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會影響折舊額的變化,使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差異,形成納稅的時間性差異,特別是在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時,這一差異更加復雜。

20、因此,企業在申報納稅時應作相應的納稅調整,若涉稅財務調整不準確,就會影響會計利潤及應納稅所得額。

本文分享完畢,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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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nmd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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